2012年广东省文化厅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广东省文化厅本部
⑴机构设置:根据工作职责,省文化厅本部内设办公室、艺术处、文化市场与产业处、社会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化交流合作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等9个职能处(室)及1个直属行政单位(广东省文物局)。另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广东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⑵工作职能: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协调指导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按分工管理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网络游戏服务;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文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文化艺术、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艺术教育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
(1)广东美术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美术作品收藏、研究、陈列展览、教育、交流服务。
(2)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其他各项建设事业提供文献信息服务;为群众提供阅读资料和场所;搜集、整理和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献;开展图书馆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承担广东省中心图书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古籍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省内古籍收藏、保护状况普查和相关申报工作;协助建立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指导市县开展古籍保护工作。
(3)广东省博物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征集、收藏、保管和研究文物、标本、文献;举办各类展览,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
(4)广东省艺术研究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艺术科学课题的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全省重点剧(节)目艺术创作和艺术研究。
(5)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有关文物调查、保护、发掘、研究和宣传工作。
(6)广东省文物鉴定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按有关规定代表国家对广东口岸的出境文物进行鉴定、查验;受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对执法机关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文物拍卖标的、进入流通的文物、私人收藏的文物、馆藏文物和社会人士捐赠的文物等进行鉴定。
(7)广东省星海音乐厅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组织国内外交响乐团、民族乐团等音乐艺术团体演出;承办国际声乐、器乐比赛和国际音乐艺术节;举办群众演唱演奏会和音乐讲座;收藏世界音乐资料,了解国际音乐信息;提供音乐知识咨询服务。
(8)广东省文化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多种多样、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培训辖区内文化馆、站业余干部及文艺活动业务骨干;组织、指导、研究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
(9)广东舞蹈学校 暂不分类,主要任务是:培养中专学历舞蹈艺术专门人才。
(10)广东粤剧学校 暂不分类,主要任务是:培养中专学历粤剧艺术专门人才和社会需要的文化艺术人才。
(11)广东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 暂不分类,主要任务是:承担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12)广东粤剧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粤剧表演、创作,推动粤剧艺术发展。
(13)广东民族乐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发掘、继承、创作和排演广东地方音乐。
(14)广州交响乐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演奏国内外经典交响乐作品和优秀的新创作曲目;进行交响乐及室内乐民族化的探索与实践。
(15)广东省文化艺术信息中心 暂不分类,主要任务是:负责文化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与技术指导;提供文化艺术信息的研究、开发、交流与服务。
(16)广东星海演艺集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的发展规划;对集团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统一管理,对下属事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其依法经营实施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承担广东歌舞剧院、南方歌舞团、广东话剧院三家文艺演出院团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和转制前在编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广东实验现代舞团 原财政核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已转企改制,按照政策保留财政拨款),主要任务是:排演新创作以及中外著名现代舞作品。
(18)广东省文化厅幼儿园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离退休经费按转制前的渠道继续安排),主要任务是:承担幼儿教育工作。
(19)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非独立法人预算单位,主要任务是:协调解决文物保护、打击文物走私、世界文化遗产申报、解决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矛盾等。
(20)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 经费自筹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纳入部门决算),主要任务是:承担对外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21)广东粤剧青年团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纳入部门决算),主要任务是:培养青年粤剧艺术人才,为粤剧教学实习和发展提供服务。
㈡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印发广东省文化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90号)和《印发广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204号),核定我厅系统纳入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编制1672名,其中:行政编制(含省文物局、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103名,财政补助一类1019名,财政补助二类550名。
㈢201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改善文化民生。全省欠发达地区有40个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10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完成了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通过资源整合、添置设备建设了1000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建设乡镇(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330个,农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1000个。深入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扶持力度,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保障水平。全省各级文化部门精心策划了近千场文艺演出、展览和活动,在全省上下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重点举办以“开心广场•百姓舞台”、“南粤幸福活动周”为主题的全省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省第七届群众戏剧曲艺花会,不断丰富城乡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推动群众文艺创作。推进文化志愿者队伍和农村文体协管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文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提升文艺创演水平。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推出大型民族音舞诗画《瑶山随想》,荣获包括剧目金奖在内的11个奖项。组织“粤韵飞扬”广东民族乐团音乐会晋京展演,受到长春同志的高度肯定。成功举办省“两会”演出活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专场文艺晚会和在北京举行的“2012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广东之夜’主题晚宴”文艺演出。在省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巡演。举办了首届粤港澳台魔术节、第九届广东现代舞周、启动了第四届广州三年展。顺利创办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并开展大专的招生教学工作。三是加强文化市场与管理,有效引导文化产业发展。2012年,我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力量约75.3万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约32.1万家次;受理举报2254宗,立案调查各类违法违规案件5494宗,依法移交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案件217宗;行政处罚违法违规文化经营单位3673家次,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29家次、吊销经营许可证36家,保证了全省文化市场的健康、平稳、安全。开展文化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文化产业与金融的融合。促进文化产业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推进珠海横琴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会展业,第八届深圳文博会总成交额达1435.51亿元,比上一届同比增长15.13%,整体质量、水平和影响力再上新台阶。由我厅牵头负责的广东团涉及签约金额共计约817.16亿元,比上年增加294亿元,增长率为56.2%。四是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开展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三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评审工作,共评审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99处、历史文化街区3个、名镇9个、名村36个。举办2012年“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与香港民政事务局、澳门文化局联合制作了“海上瓷路——粤港澳文物大展”,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共同主办了“雪域瑰宝——西藏文物展”。做好南澳沉船抢救性发掘和“南海I号”保护,“南澳I号”水下沉船完成全部文物出水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命名工作,评选出第三批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52名,开展省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研究基地的评审,评定第一批51个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设立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和雷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两个省级生态保护实验区。先后组织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深圳文博会、2012年韩国丽水世博会中国馆“广东活动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等重要活动。举办非遗网上狮舞大汇演、首届广东省少儿粤剧粤曲大汇演、“中国文化遗产日”、省廉政文化剪纸优秀作品展、醒狮网上争霸赛、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麒麟舞大赛暨麒麟头制作技艺展等活动。发动民间力量成立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五是积极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全年对外对港澳台双向文化交流达738批12156人次,继续保持全国前茅。2012年春节期间派出38批文艺团组,分赴英国等9个国家和地区以及香港、澳门特区开展“欢乐春节”活动。配合省主要领导出访后续工作,加强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组织艺术团组参加“中泰一家亲”、韩国丽水世博会活动。积极与文化部合作实施央地合作项目,先后组派广东现代舞团赴比利时布鲁塞尔参加“中欧文化对话年”开幕式演出,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少数民族艺术赴英国、澳大利亚展览、演出;组派艺术团赴俄罗斯为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揭牌演出,获得了国务委员刘延东的高度赞扬。在粤港澳文化合作第十三次会议上三方议定了32项新的合作项目,示范点合作机制展现蓬勃生机。首次独立组织大型文化团体赴台北举办“2012两岸城市艺术节--广东城市文化周”文化交流活动,在岛内引起良好反响。六是推动文化改革创新。全省113家国有文艺院团全面完成体制改革任务,广东被中央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进一步推进转企改制的省直国有文艺院团更新观念、转换机制、增强活力,设立演艺扶持基金,鼓励欠发达地区转企院团积极创作文艺精品,拓展演出市场。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干部交流,加大竞争选拔力度,强化干部考核机制,加强厅机关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厅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岗位设置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2年,全厅系统本年收入80,78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01.3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拨款,下同),上级补助及事业收入等其他收入14,079.04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全厅系统支出82,09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7,589.33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5,555.71万元,占37.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3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3.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32.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757.25万元;项目支出42,033.62万元,占62.19%,主要支出项目有:省立中山图书馆改扩建第一期工程、省博物馆新馆基本建设工程、广东星海演艺集团新址建设工程、广东粤剧艺术中心演艺大楼建设工程、艺术院团剧目创作排演及聘请专家、设备购置、省立中山图书馆购书、省博物馆文物征集维护、组建广东艺术团赴国(境)外演出、举办两岸城市艺术节-广东文化周活动、开展全省性群众文化活动、第八届深圳文博会广东团布展及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
2012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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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广东省文化厅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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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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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66,701.31
|
一、教育
|
6,714.85
|
其中:公共预算拨款
|
65,821.75
|
职业教育
|
6,544.85
|
|
|
其他教育支出
|
170.00
|
政府性基金
|
879.56
|
二、科学技术
|
1.07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1,050.23
|
|
|
三、事业收入
|
8,711.60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1.07
|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1,105.00
|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
|
65,052.61
|
四、经营收入
|
141.95
|
文化
|
45,246.83
|
五、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
|
文物
|
18,642.29
|
六、其他收入
|
4,175.26
|
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
528.83
|
本年收入合计
|
80,780.35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634.66
|
|
|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
9,328.97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328.97
|
|
|
五、医疗卫生
|
279.85
|
|
|
医疗保障
|
279.85
|
|
|
六、农林水事务
|
10.78
|
|
|
农业
|
10.78
|
|
|
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85.63
|
|
|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
85.63
|
|
|
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211.89
|
|
|
其他恢复重建支出
|
211.89
|
|
|
八、其他支出
|
410.56
|
|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409.56
|
|
|
其他支出
|
1.00
|
本年收入合计
|
80780.35
|
本年支出合计
|
82096.21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747.58
|
结余分配
|
1030.97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4,863.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13263.75
|
合 计
|
96,390.93
|
合 计
|
96,390.93
|
201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基本支出)
|
|||||
|
|
|
|
|
|
单位名称:广东省文化厅
|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一般预算支出决算数
|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
|
备 注
|
|
合计
|
25,555.71
|
25,555.71
|
0.00
|
|
205
|
一、教育
|
2,851.76
|
2,851.76
|
0.00
|
|
20503
|
职业教育
|
2,851.76
|
2,851.76
|
0.00
|
|
207
|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
|
14,268.54
|
14,268.54
|
0.00
|
|
20701
|
文化
|
11,938.85
|
11,938.85
|
0.00
|
|
20702
|
文物
|
2,329.69
|
2,329.69
|
0.00
|
|
208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
8,434.41
|
8,434.41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8,434.41
|
8,434.41
|
0.00
|
|
229
|
四、其他支出
|
1.00
|
1.00
|
0.00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0.00
|
0.00
|
0.00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00
|
1.00
|
0.00
|
|
201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
|
|||||
|
|
|
|
|
|
单位名称:广东省文化厅
|
|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一般预算支出决算数
|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
|
备 注
|
|
合计
|
42,033.62
|
41,154.06
|
879.56
|
|
205
|
一、教育
|
1,815.73
|
1,815.73
|
0.00
|
|
20503
|
职业教育
|
1,645.73
|
1,645.73
|
0.00
|
|
20599
|
其他教育支出
|
170.00
|
170.00
|
0.00
|
|
207
|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
|
38,521.51
|
38,051.51
|
470.00
|
|
20701
|
文化
|
23,448.36
|
23,448.36
|
0.00
|
|
20702
|
文物
|
14,004.43
|
14,004.43
|
0.00
|
|
20706
|
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
470.00
|
0.00
|
470.00
|
|
207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98.72
|
598.72
|
0.00
|
|
208
|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
788.38
|
788.38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788.38
|
788.38
|
0.00
|
|
210
|
五、医疗卫生
|
190.14
|
190.14
|
0.00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90.14
|
190.14
|
0.00
|
|
211
|
六、农林水事务
|
10.78
|
10.78
|
0.00
|
|
21110
|
农业
|
10.78
|
10.78
|
0.00
|
|
216
|
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85.63
|
85.63
|
0.00
|
|
21606
|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
85.63
|
85.63
|
0.00
|
|
218
|
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211.89
|
211.89
|
0.00
|
|
21899
|
其他恢复重建支出
|
211.89
|
211.89
|
0.00
|
|
229
|
九、其他支出
|
409.56
|
0.00
|
409.56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409.56
|
0.00
|
409.56
|
|
2012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2年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共42,033.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教育类决算支出1,815.73万元,其中:
㈠职业教育(款)决算支出1,645.7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广东粤剧学校和广东舞蹈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修缮购置、校园维护等。
㈡其他教育支出(款)17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培训、调研及设备购置。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决算支出38,521.51万元,其中:
㈠文化(款)决算支出23,448.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图书馆购书、美术馆作品陈列展览及出版研究、设备更新购置、文化基建项目、艺术院团生产创作、举办文化活动、对外文化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
㈡文物(款)决算支出14,004.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文物征集维护、“南澳1号”打捞发掘、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省博物馆新馆基本建设等。
㈢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款)决算支出47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广东话剧院及南方歌舞团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艺院团大型演艺节目演出项目、广东星海演艺集团新址建设、广东粤剧院综合排练场建设等。
㈣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决算支出598.7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广东演艺中心建设工程、中央补助“三馆”免费开放、人员培训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决算支出788.3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核拨核补事业单位离休预算与机关拉平及追加离退休经费困难补助等。
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决算支出190.14万元,为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补助。
五、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决算支出10.78万元,为名镇名村示范工作经费。
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决算支出85.63万元,主要为文化招商引资项目。
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类其他恢复重建支出(款)决算支出211.89万元,为援助汶川文物保护工程勘测设计方案编制经费。
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09.56万元,为广东粤剧艺术中心演艺大楼建设经费。
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含全厅系统22户行政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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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广东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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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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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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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833.06
|
260.06
|
437.17
|
135.83
|
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全厅系统(含纳入部门决算的22户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833.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境)团组31个、545人次,支出260.06万元,开支内容包括:
⑴为配合国家外交,组建8个广东艺术团485人次分别赴印度、泰国、美国、俄罗斯、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对外交流及演出费用209.05万元,主要用于演职人员往返机票、道具运输、公杂零用等。
⑵派出60人次出国(境)工作磋商、会议、培训、考察、论坛研讨等支出51.0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往返交通、公杂零用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437.17万元,主要包括:⑴报废更新1辆商务车,购置1辆文物普查专用越野车,购置支出36.78万元,平均每辆18.39万元;⑵公务车保有量98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0.39万元,平均每辆4.0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8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包括大型活动、演出及外省(市)学习交流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基层联系工作接待、国(境)外代表团来粤文化交流接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