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在全省文化、新闻出版系统和部分学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并组织对教育、卫生系统进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为确保省直相关单位评议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粤纠风办发〔2002〕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粤纠办传〔2004〕1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委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及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文化、新闻出版系统和院校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各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府形象,促进和谐广东建设,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省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秦通海(省纪委常委、省政府纠风办主任、监察厅副厅长)
副组长:翁汉涛(省直工委副书记、省直纪工委书记)
周世明(省纪委纠风室主任、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陈国强(省纪委副厅级专员、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成? 员:陈韩晓(省教育纪工委书记)
严建强(省文化厅纪检组长)
杨兴华(省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王爱群(省直纪工委副书记)
李慧雄(省直纪工委二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负责省直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筹划部署;组建省直政风行风评议团,指导行评团开展工作;检查被评议单位行评实施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成立省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直行评办)。
省直行评办设在省直纪工委,从有关厅局抽调的工作人员集中在省新闻出版局二楼办公。
主 任:王爱群(兼)
副主任:唐 策(省直纪工委二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成 员:唐云宏(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
黄远通(省教育纪工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郭有为(省文化厅监察室主任)
贾保红(省新闻出版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一鸣(省卫生厅监察室主任)
工作人员:康 ?亮、张 ?媛、林楚明、欧小波、黄志杰、
宋冬青、胡? 娜
办公室的主要任务: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省直行评团、被评议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立省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评议团(简称省直行评团)。
省直行评团由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特邀监察员、群众代表、新闻单位、行业组织以及被评议部门和行业的监管或服务对象等代表组成。今年的行评团共60人,分文化、新闻出版、教育三个分团。
行评团的主要任务:在省直行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确定被评议的单位和部门,依据评议内容和要求,结合被评议单位的行业特点,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直接调查、明察暗访、网上调查、社会调查、民主测评、受理举报投诉、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等方式,了解被评对象的政风行风情况,汇总分析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向被评议单位反馈、督促落实整改;组织评议大会,与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综合汇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满意度。
三、评议范围
(一)文化系统
1.省文化厅机关;2.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
(二)新闻出版系统
1.省新闻出版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省新闻出版集团总部及所属单位;3.省新华发行集团及所属单位。
(三)部分院校
1.广州地区的部属高校;2.去年未参加评议的省教育厅主管的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其他单位
教育厅、卫生厅机关的“回头查”工作,主要由本厅自行组织,省直行评办将组织检查,不组织评议;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省实验中学的“回头查”工作以教育厅为主组织检查,医疗卫生单位的“回头查”以卫生厅为主组织检查,省直行评办(团)将重点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广东银行医院、广州新海医院、广东江南医院等5家去年被评为“基本满意单位”的医院进行复评和检查验收。
四、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依法履行职责,为经济建设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三)政务公开、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情况。
(四)单位自身建设,主要是干部、职工队伍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五)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被评议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和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研究确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具体内容。
五、方法步骤
今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分步骤、按计划组织实施,共分为四个阶段(参加评议的学校,各阶段的时间划分按照教育厅下发的方案执行),被评议单位和行评团的各项工作穿插进行,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确保效果。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
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省直行评团;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集行评团全体成员和被评议单位及“回头查”单位有关负责人会议,学习文件,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召开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拓宽和畅通信息渠道,积极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调查阶段(6月~7月)
被评议单位按照本行业本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部署,坚持真查、真摆,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评议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政风行风建设存在问题的书面材料,分别报省直行评办和行评团。
各被评单位的行评办要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组织、指导和督促本行业各单位,尤其是直属单位和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二是配合省直行评团(办)组织对被评议单位的明察暗访、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召开情况汇报会、反馈调查意见等。
省直行评团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全面掌握了解情况:
1.明察暗访。行评团的成员采取分组定点的办法,到被评议单位的基层和窗口单位进行访问、谈话和发放调查问卷。
2.调查研究。行评团分别有针对性地选择被评议单位的下属单位开展调研,召开各种座谈会,了解政风行风情况。
3.走访座谈。派代表分别走访省人大、省政协、省直工委、省信访局等单位,并召开被评议单位的监管和服务对象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4.网上调查。利用省直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设网(WWW.HFJS.GD.GOV.CN)和被评议单位的网站,开展网上调查(请各被评议单位的网站友情链接,以便调查)。
5.社会调查。向社会公布行评办公电话,并依托南方报业呼叫中心和读者热线,收集社会各界人士对文化、新闻出版系统和院校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以上活动,行评团成员将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写出书面材料交分团,行评分团认真汇总,形成《关于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主要问题的调查报告》,然后由分团负责人向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反馈,督促被评议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三)落实整改阶段(8月~9月)
被评议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形成正式的书面汇报材料和自评报告;凡是在整改阶段仍未能落实整改的问题,被评议单位必须向省行评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
进行“回头查”的单位,要在突出解决去年遗留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新年度的新情况,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问题,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政风行风长效机制。
(四)评议总结阶段(10月~12月)
1.征求省直单位意见。发函到省直有关厅局,征求他们对省文化、新闻出版系统和院校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
2.收集基层单位意见。收集各市纠风部门的评议情况;征求他们对省直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并进行调查测评。
3.组织面对面评议。
(1)听取情况汇报。行评团成员到被评议单位,听取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前三个阶段行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2)开展实地检查。行评团分三个小组:一组按照《政风行风评议测评表》的内容,查阅被评议单位有关资料(集中放置备查);二组到机关各处(室)和服务窗口的办公地点等,实地察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开展情况;三组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3)进行量化评分。行评团或分团全体成员根据《政风行风评议测评表》的内容,对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并填写《2008年广东省直单位政风行风评议测评综合表》。
(4)反馈评议情况。行评团及时将初步评议情况向被评议单位进行反馈。
4.研究评定满意度。最后的综合评议分数实行百分制,由六部分组成:①行评团面对面评议占40%;②各市评议结果占10%;③社会调查和专项调查情况占20%(近三年发生案件的单位扣5分);④网上调查情况占10%;⑤省直单位反映的情况占10%;⑥省直行评办掌握的其他情况占10%。省直行评团组织进行综合评定,最终以“满意度”确定评议结果,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为“满意”,60-84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
5.通报评议结果。行评团在分散与集中调查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意见建议,形成《关于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评议情况的报告》,报经省直行评领导小组同意后,召开政风行风评议情况通报大会,由省直行评团综合通报评议情况及评议结果,并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省直行评领导小组,将对政风行风评议确定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的单位,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组织复评。凡是整改不力的单位,将对其主管领导进行约谈或对其单位提出黄牌警告,对构成行政过错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6.收集有关材料。被评议单位和“回头查”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总结材料书面报行评办和行评团。
六、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部门、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参加评议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密切合作,建立高效、协调、畅通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机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要坚持求真务实,深入查摆问题。被评议单位要与电视、广播、报社等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开设“热线电话”、“政风行风专线”、“政风行风信箱”、“政风行风网站”等,加强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虚心接受群众和媒体的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一件一件认真研究解决,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请示报告,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注重评建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目的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因此,评议工作要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三促进三创建”学习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把对问题的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以评促纠、纠建并举,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
(四)要严守评议纪律,坚持科学评议。行评团成员要严格遵守评议原则和纪律,做到科学评议、民主评议、依法评议,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状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借评议工作之机谋取私利。被评议单位有权对评议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不当做法进行举报和反映,对行评团成员进行监督,切实维护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